咨询详情

我是下岗职工,租个一楼门市,挂牌匾既低于二楼阳台窗户,也距离二楼阳台1、2米远,且还没占用二楼外表面墙体,为何城管部门还的要二楼同意才能办手续?而且二楼以怕牌匾后面躲人为安全隐患来投诉我?这难道忽视国家的牌匾法吗?我不得不拆除牌匾,难道正规商服不允许挂牌匾,难道国家不支持下岗职工创业?特此求助法律援助

刑事辩护 2011-11-21 17:3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户外牌匾设置规范(暂行)》的通知 (哈城管发〔2007〕24号) 第十一条 商服企业(单位)或业者依法设置牌匾的,应向城市管理部门提供如下要件:   (一)设置牌匾行政许可申请。   (二)工商营业执照。   (三)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使用权证。   (四)承租协议。   (五)载体单位(人)同意占(使)用载体证明。   (六)房屋经营管理部门(人)同意证明。   (七)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   前款(二)项涉及从事医疗、刻章、废品收购、教学、科研等,须提供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对所申请的牌匾设置许可事项进行审查,符合法定形式,下发牌匾设置施工通知,施工完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哈尔滨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