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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之前,我姨夫给我姨姥写的,此后遗嘱,房屋过户给姨妈名下,早在九年前都已经写过公证书了,公证处也公证过了,现在还用不用去公证处开死后遗嘱证明?两人是后婚,结婚20年了,这个房屋的,房产证也是和他两个当年结婚时候的时间是一样的,办理出来的,去房管局过户,房管局看了之前的公证处证明,现在又要去公证处开另一个死后证明,有没有必要?

其他 2020-08-22 10:5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是需要开相关的死亡证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 办理遗嘱公证程序
      1、准备好权利证明、遗嘱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的购房协议和发票到公证处咨询,向公证处索要亲属关系证明和介绍信(做精神诊断只用)。
      2、到单位人事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写明亲属的具体情况,没有子女的还要注明没有收养过子女。
      3、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到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精神状况的证明。一般有相应业务部门的医院都可以开具,专科医院最好。在医院需要先由门诊大夫问明遗嘱人的基本情况,之后到心理测查室做相应的检测。最后回到门诊大夫处开具证明。
      4、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70岁以上的老人需要录音。根据需要制作公证
  • 您好! 第一、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离婚协议无需公证; 第二、协议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携带离婚协议及离婚证等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 第三、分割比例。分割的比例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解决。最终是否能按出资比例分割,要看房产是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双方的约定。
  •   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  二、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公证吗  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  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3、印花税5元/证;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amp;#251;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需要详细咨询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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