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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与朋友有经济纠纷,被法院起诉执行了,我需要怎么处理呢

离婚 2020-12-02 04: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费(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的数额来确定诉讼费。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从法院的级别管辖来区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般的经济纠纷起诉法院为向基层人民法院或其人民法庭起诉;涉外案件和重大的、达到一定诉讼标的金额的案件,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特别重大、达到相当大的诉讼标的金额的,才能向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武汉地区的情况,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标的额在100万以上5000万元以下(含本数),其中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标的额为15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含本数)。
  • 您好,你您应该准备好诉讼相关资料,做好应对开庭的准备。如果是判决后的执行案件,也可以联系律师办理的。如果您没有经验,不知道怎么办理才对您最为有利,建议您聘请专业律师代理,更为稳妥。如有意,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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