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在公司原合同履行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至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5日公司以疫情期间效益不好为理由告知我不续签合同,但是当时我已经怀孕2个月,请问如果公司此时要辞退我的话需要承担什么补偿?

其他 2023-01-16 14: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我国怀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索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沟通一下,为你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