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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于2011年10月19日凌晨3时许,在水泥厂工作时左小腿被螺旋机铰断。约4时许送往医院治疗。当日上午10点多在九五医院做了截肢手术,现在九五医院治疗中。厂方不愿做出相印的赔偿,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1-20 19: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待遇赔偿
  • 及时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论以及工资、年龄等相关信息进行工伤待遇索赔! 由于涉及的金额相对较大,而工伤保险的索赔程序相对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你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和伤残评定,根据认定、评定结果,要求赔偿要求,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工伤认定,不成的,申请劳动仲裁等。
  •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报案,请求工伤认定 和伤残评定,再根据认定、评定结果,提出赔偿要求,如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目前你先要求解决治疗费用,其他的事一步步走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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