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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房产分割计算标准2020年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 2020-04-15 10:3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离婚房产分割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三)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四)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 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如果您问题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直接联系或转为一对一咨询,我会给您更详细的解决方案。
  • 离婚房产分割标准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婚内财产无书面约定的,按照我国目前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在照顾女方和孩子的前提下,原则上平均分割的,除非有法定的例外情况,如虚构共同债务、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善,均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约定只归夫妻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您好,房产的分割情况是较为复杂的,要从房子的归属权,出资份额,什么时候买的等各种角度分析
  • 你好,您所指的标准,是关于能分割的财产吗?
  • 您好!您 是可以联系对方,是可以协商处理
  • 可以为您解答最新规定
  • 您好,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相当于已还贷款的一半及对应的房产增值价值。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zz
  • 要看你们具体的案件情况,可以详细说明。
  • 您好,你们离婚的原因是什么有没有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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