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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06年入职一家物流公司,14年初因生病自己辞职了半年,14年10月又回到这家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今年公司裁员,赔偿标准N+1。请问我06—14年的八年工龄还能得到赔偿吗

其他 2020-04-15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违法辞退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那看你们新签的合同是否里面约定了 延续工龄,没有约定的话 那辞职前的工龄 是可以不给你的 。
  • 从第二段工龄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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