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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一个3岁的女儿,共有一所房子,房产证写的是我的名字,我想要女儿的抚养权。请问我应该分得哪些财产

离婚 2009-06-10 21:4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们是同居关系的话,房子如果是在同居过程中,双方共同购买的话,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可起诉。
  • 房子属于谁,要依据你们是否登记结婚等来综合判断!!房屋如果是婚后取得,一般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属于同居关系,房子应当属于你个人财产。三岁以上的孩子抚养问题,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法院应当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做出判决。详情可以电话咨询本律师
  • 如果你们根本就没有领取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如果对方曾为房出资,等同与你借的对方的钱,应当偿还。三岁以上的孩子抚养问题,如果你们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通过法院判决的话,法院会综合考虑,本着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做出判决。
  • 如果你们是同居关系的话,房子如果是在同居过程中,双方共同购买的话,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 如果你们没有结婚的话,房子是你个人的财产不是共同财产,至于抚养权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争取。
  • 房屋如果是婚后取得,即使登记在你的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一般要按照男女平等及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的原则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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