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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九六年办离了离婚,但一直在一起生活二仟年一起在外面创业现在想和他分手,但是他不想给我一分钱,有两套房登记在我名下,还有一套是共同的,我该怎么办?官司怎么?办?

离婚 2012-05-04 00:1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委托我办理,争取最大权益,成功后付费
  • 在离婚的时候,财产应该是已经分割了的。如果两套房是你自己的财产,不需要分割。一套共同所有的,可以平均分割。你可以将那一套房产转给他,他给你补偿。
  • 建议委托律师处理,可以最大限度保障你的权益。
  • 你好。离婚之前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可以随时要求分割,离婚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不能证明是自己所有的则按共同所有来处理。
  • 建议最好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咨询
  • 房产在你名下最少都有你一半了。 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1、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若无法证明属于个人所有,那都是属于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2、具体的房屋产权归属,需要通过了解详细资料进行分析,不能仅仅看房产登记的名字来确定分割方法 3、如果可以协商,尽量私下解决,如果已经起诉,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你打官司
  • 同居期间,不能证明为个人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处理.这事较复杂,律师要对你的产权资料和其它资料进行审查后才能详细告知你.
  • 同居期间的财产不能证明个人所有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 离婚后双方在一起生活期间的购置财产属二人的共同财产,原则应平均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害。
  • 离婚后双方在一起生活期间的购置财产属二人的共同财产,原则应平均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公害。
  • 你好。离婚之前未分割的共同财产离婚之后可以随时要求分割,离婚之后同居期间的财产,如果不能证明是自己所有的则按共同所有来处理。如果进一步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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