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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进入私人针织厂\工作有一年多\因为工厂有需要一些针织技术人员. 厂方和本人协议一份,时间8年的学习和工作;(时间是2001年6月-2009年6月其中协议里有条款是学艺的前3年按总工资的一定百分比来扣风险金,还有协议合同期满后,每年多给一个月工资作为奖金...) 因为协议就要到期\厂方给了回复:厂方按协议合同要求结算风险和奖金,但是同时结算现在工作时间里的工资.意思就解除劳动关系, (因为8年来没有签有一份真正的合法的劳动合同,这样的劳动关系是否有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失业金的其他的补偿?(其中厂方到现在2009年6月给本人购买有90个月的社会保险,包括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其中所有的一切工作考勤有厂方记录

争议解决 2016-10-18 1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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