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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公司上班的时候,手指被锤敲到骨折,然后公司派车把我送到医院,可是第一家医院说他那里治不了,就到第二家医院,第二家医院看了以后说里面骨头形状较好,暂时不用做手术,要等一个月骨头长好以后在做。过了一个礼拜去复查,这家医院又说不用做手术,让他直接长好以后就可以了。可是我回到家手指疼得厉害,第二天我自己到另一家医院检查说要做手术。我就做了,可是回到公司报销药费的时候公司说有一部分是自费的,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公司就不给报销。请问这不报销部分该由谁承担

其他 2020-04-16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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