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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10月2日签订的劳务合同,试用期一个月17年11月1日试用期到,2020年4月30到期,2年6个月,用人单位2020年4月9日要和我解除合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说是两年,现在原始合同日期被改动过

其他 2023-01-15 15: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或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 劳动合同法的试用期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是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是一个月以内;
    合同期限是一年至三年以下,试用期是二个月以内;
    合同期限是三年及以上,则试用期是六个月以内。
    试用期不给工资的可以申请仲裁吗
    试用期不给工资,可以申请仲裁。具体规定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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