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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个月前,我去工地做小工,做了45天之后我没再去做,后到了结工资时,他以我做得不好为理由只给我60一天,合理吗?怎么办?

其他 2023-01-15 09: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不管工作了几天,只要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协调无果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收集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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