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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承租方不注销营业执照,我的营业执照又办不了!可以用租赁合同去注销对方的合同吗

工商事务 2020-11-05 19:3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和对方协商去注销营业执照。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去当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注销个体工商执照了,若注销时本人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别人代办。请问你们之间有签书面的租赁合同吗?如果对方不去注销营业执照,导致你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你方便的话可以直接电话和我联络,我可以先帮你分析一下你这边的情况,争取用最小的成本解决问题,咨询是免费的。
  • 你好,需要他本人去注销,可以起诉要求其迁址或者注销
  •   我国《合同法》第250条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租人交付的租金,进而收回自己的投资及其应得的利润。融资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在合同期限内出租人基本上通过收取租金的方式将投资已经收回,进而将出租物的价值转让。当然,由于在租赁期限届满时对租赁物的归属有所不同,再加之租赁期限不同,租赁物的价值消耗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反之,如果租期相同,租赁物在期限届满时归属不同,租金也会有所不同。所以,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租赁期限届满时租赁物的归属,可以归出租人所有,也可以归承租人所有。
  • 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起一个字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 +组织形式组成,最好多准备几个,很容易重名的。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 (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部门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有效期半年,前置审批证件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上规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实际上很少,需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3、经营场地证明:
    如是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是租赁房屋,申请人在和房东签好租房协议后,应索要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所属证明)如果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如村里宅基地),还需到房屋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从住宅转商住两用的证明。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合同法》第230条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房屋承租人利益的特殊保护。如果房屋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的话,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已办理过户,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 你好,如果本身有合同关系而对方行为直接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你可以直接起诉。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签订之后如果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话,那么合同就是有效的,除非你去法院起诉了,由法院判决这个合同无效。所以,你是不能用你的租赁合同去注销他人的合同的。请问你遇到的问题是什么呢?建议你详细说一下,我将帮你分析更合理的处理办法。如需法律帮助请来电咨询。
  • 您好,这个是可以支持这样操作的,具体你可以直接电话和我联系,电话咨询是免费的,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您的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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