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住宅前建物理性质加工胶带厂,建厂和住宅间距要求。现在项目与原有住宅楼间距最小距离20m,用地红线与原有建筑间距约为14m。 2、建厂在规划前环保部门是否应该出具一些有关环保的报告和审批的许可。 3、厂房与住宅间距为20m,用地红线间距约为≤14m。防火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应该有相应审批批文。 4、如果间距符合防火标准,厂房防火要求施工设计方面是否有相应的设计措施,例如外围墙设置防火墙和其他消防措施。现有施工并未体现。 5、规划许可证下发问题,去年12月份建设方在长吉北线项目门口处设置了公示牌,但是被遮挡业主小区正门在垂直于此路的道路上,与项目门口距离大概有500m住户平时根本不走项目门口并没有看到公示牌,建设方也没有来小区走访通知业主,没有召开听审会,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政府部门就下发了规划许可证,此种情况是否合法。 6、因为此小区为老旧小区,在97年建成,同时在楼南侧业主私自建设了一层车库。结构形式为砖混,现此建筑在新建项目用地红线内,需要拆除,拆除是否应该给与补偿,如果有补偿,补偿标准应该是多少。 7、新建厂房(胶带厂)的污水管道没有接入市政排水,现在直接接到我们居民楼的污水管道,此事不合理,应该根据哪个条文条款来证实此事不合理。 8、遮光补偿问题,现依据吉林省《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规定》进行补偿是否合理,是否有其他补偿。例如房屋贬值、取暖增加费用等

其他 2020-04-25 03:3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吉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