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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的房子跟租客签了一年合同,租金是每月26日前按月结算,月初时,租客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打算把房子转租(合同上有规则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租客已经在外找房子,也让物业的工作人员小Y帮他找新租客,小Y找到新租客了,也上去看过房子了!但是租客一直未跟我说要转租(怕我不同意),让物业的小Y跟我说他要转租(以上租客跟小Y说要转租,看房,找新租客,都有租客跟小Y的微信记录),我同意转租,在没有跟旧租客书面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就跟新租客签了合同,并收取了押金。小Y跟旧租客说,合同已签了,你在约定的时候搬出就行了,押金业主会在搬出那天退给你。没想到租客却说不搬了,原来他看好的房子不租给他了(他跟物业小Y说的),所以不搬了,那既然不搬,我这边就退回押金给新租客,取消合同,合同和押金单小Y也撕掉了!然后到了26日的交租时,租客就给我发来一条短信说,因为听闻我在未经他同意下,与他人签了租赁合同,并收了押金,说我已违约,并从这个月起,按日付租金!请问律师:这种情况,1.我是否涉及违约?2.租客私自转租,虽转租未逐,但已有实际事实,是否违约?3.合同注明:如果逾期缴纳租金10天,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租客从26日开始按日交租,是否违约?到了逾期的10天宽限期,我是否就可以按合同收回房屋了?谢谢律师们在百忙之中给予详细解答!谢谢!!!

其他 2020-04-27 1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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