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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客,2018年3月中旬租的,租了2年,押金500元,房租每半年交一次,2020年3月中旬房租到期,我提前交房了(受疫情影响),3月初就退房了,房东不在本地(签合同都是她找亲戚代签的),与她协商后,把钥匙水卡燃气卡都放在门卫处,房东说第二天让她亲戚去验房,验房结果厕所水龙头损坏,房东说换了新的再把押金退给我,拖了一个多月也没退,中间给她发过信息催她,她说一直没有时间去换,4月中旬再次问她,她又说马桶也坏了,验房的时候忘了跟我说,然后要把修马桶的钱也算在里面,扣完水龙头和马桶的钱再退押金,我不认同,但是她就是不退钱,今天又发信息给我说,水龙头换了新的120元,马桶不能修也换了新的1200元,但是从始至终我都不认同她说的马桶坏了这件事,奈何她不退钱给我,我现在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0-05-04 2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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