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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康复工作,11月15日口头提出辞职的,每月工资1190,奖金300,这次的培训共有15人参加,包括全体职工,扫地阿姨,还有其它人员参加,上份合同今年10月30日到期,老板说参加这次培训要多签半年合同,所以这次合同就一共签了一年半,现老板要我赔偿四千元加工资 服务协议 一、自2011年10月23日至2011年10月27日,甲方特邀专家对本机构教职员进行自闭症儿童运用行为分析法的学习与培训。 二、甲方要求乙方自当期劳动合同终止日起必须为甲方延长服务至2013年4月28日止。 三、在服务期内,乙方执意调离甲方,服务期限未履行完的,乙方除按劳动合同约定赔偿违约金外,同时必须偿还甲方因本次学习、培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总和的15%的原则偿还费用。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根据常州市相关法规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必要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起有效。

争议解决 2011-11-25 07: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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