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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劳务派遣员工,2008年进入公司,没有签合同,到了2009年的8月1日,公司要我们XX人力资源公司签了两年合同,到2017年签了4次,2018年我生病,脑梗塞,休假5个月,领导打电话问我可以上班不,我讲可以,上班上到8月份,公司讲改革,我因为生病而要我补完休,并且8月份我又该签劳动合同了,派遣公司不给我签,我怒而向劳动仲裁庭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补偿,劳动仲裁判我输了,请问我能向法院提出申请吗?

仲裁 2023-01-13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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