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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年多了,每次去看孩子,孩子都要回来,不愿意回女方家里,女方在外地打工,我这次把孩子接回家了,不送回去了可以吗。

离婚 2023-01-13 14: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首先关于孩子的探视问题,您和男方可以协商,无法协商时,您可以到法院起诉探视权。司法实践中,北京法院对于探视权一般一个月2-3次较为常见。如果男方同意也可以每周一次。
    作为孩子的母亲,同样具有监护权,如果孩子受伤,当然可以进行正常的询问,但如果探视和询问较为频繁,可能会打扰孩子正常的工作生活。
    如果您认为孩子随男方生活不利于孩子成长,离婚后您仍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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