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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和旧的房东签的租赁合同,但在一年内旧房东以无法偿还银行贷款的形式后开发商收回房产,后开发商卖给新的房东。那这种租赁关系还存在吗?我没有经过告知新的房东而装修,新房东看到后让停止装修,后提出提高房租。

其他 2011-11-25 14: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新房东与你的租赁关系在原来的租赁关系有效期内依然存在,新房东是否可以停止你的装修行为就看你与原来房东的租赁协议如何约定了,但是在原来的租赁期内新房东是无权提高房租的,即新房东在原来的租赁期限内还得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义务,即著名的法理的“买卖不破除租赁原则”。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所以你们的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 在租赁期限内你有权按原合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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