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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下午接公司通知,因为疫情然因要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我在公司己工作一年一个月,还有在疫情期间2至4的工资是按最低工资的%70发放,请问我应该向公司提出怎么合理的赔偿

其他 2020-05-11 10: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不接受。赔偿金额跟员工的基本工资和工作年限决定。员工可以索要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等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情形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疫情期间公司降工资合理,但需要同员工协商处理。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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