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装饰公司,我和甲方签订的装修合同:砌墙部分我给甲方全垫资砌墙,合同上约定完工后百分之百付全款,装修部分是按月进度的百分之八十五付款,甲方由于资金链断了没有付,给我写的付款承诺书,承诺分三次付完,按照规定时间,也没按时付,到现在都没有付完。请问1.承诺书上写的甲方没按约定时间付款,并每月按付款项收取百分之二的滞纳金合不合法?2.由于甲方不能及时给我司付款的原因,造成后面装修无法进行、解除合同,甲方给我司要给一定的赔偿、怎么赔偿才合理?谢谢

合同纠纷 2020-05-12 11:5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案件细节不同,律师回答仅供参考,咨询律师获取针对解答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我和甲方签订的装修合同:请问1.承诺书上写的甲方没按约定时间付款,并每月按付款项收取百分之二的滞纳金合不合法?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