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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学校的正式职工,现在学校担任保安工作。一个学校就2名保安,校领导对于我们工作的安排是一人一天轮流值班制度,并且、每天与学生一起出早操、一天要签4个到,一个到不签扣除10元工资,早操不出扣除50元,不仅如此,没有双休日。也没有补助,我们学校对保安只有罚、没有奖。对于这样的制度我实在是很难接受。所以只好求助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仲裁 2011-11-25 21: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标准工作制,一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一周工作总时间不超过40小时。另外双休,法定节假日都可主张加班费。详细的建议与律师面谈。
  • 法律规定标准工作制,一天不超过八小时,每周最少休息一天,一周工作总时间不超过40小时。另外双休,法定节假日都可主张加班费。详细的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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