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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7年8月买的2手房,原房主在我买房之前欠物业费14年,共计2800元,过完户后我去交我这期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拒收,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5-13 19: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 买二手房原房主没结清物业费的需要要求其先结清,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应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应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
  • 拒交物业费是存在于一些特殊的情况下的。比如开发商遗留问题拒交物业费;私人财产受损拒交物业费;空置房拒交物业费或者是无任何理由拒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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