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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在结算月工资的时候,以月基本工资÷应上班天数×实际上班天数的做法是没问题的吗?可是国家不是法定以每月21.75日计算薪酬吗?备注该公司是单休的。

其他 2023-01-12 23: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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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部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月计薪天数要按照21.75计算,关于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由于劳动定额等劳动标准都与制度工时相联系,因此,劳动者日工资可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的规定,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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