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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每天八点上班到下午七点半下班除去吃饭半个小时还有给我们安排了两次休息时间每次十五分钟所以工时按10.5小时 ,就是说我们每天在厂上班11.5小时只赚到10.5小时的钱,半个小时休息时间扣除是否合理,最重要的是后来逐渐的把休息时间从一天两次改成一次,最后干脆不让休息了 ,工时还是按10.5小时算。而且公司规定超过11小时上班还要再供一餐,公司也没提供。请问公司的行为违法吗,我该怎么维权?还有我担心抢打出头鸟,维权了以后对我反而不好,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05-15 04: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休息休假是否有福利待遇这一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的,是有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法定节假日没上班时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看是法定节日还是法定假日,法定节日上班是支付三倍工资,假日上班是支付两倍工资。
  • 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实行计件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这一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 你好,休息休假管理制度如下: 1、对于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对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无论是否安排补休,都需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报酬(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 2、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元旦3天、春节7天、国际劳动节3天、国庆节7天;根据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还包括清明节3天、端午节3天和中秋节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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