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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商品房,父母联名的房产证,母亲2015年去世,同年我、父亲、弟弟三个人去公证处公证房产,父亲2019年再婚,女方有一女,2020年父亲要求房产转他一个人名下,要求我和弟弟签名过户给他,问题1:现在不签名的情况下,父亲再婚的家庭对于这套房子有继承权吗?问题2:我和弟弟签了名后,是不是相当于放弃继承权?

其他 2020-05-20 16: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的,你和弟弟可以不同意签名,签名即意味着放弃了此房产的份额。
  • 签了名不等于说你们放弃了继承权,但是签了名以后这个房产证的就是你父亲单独一个人的产权,你父亲呢他就可以随他的意思处分这个房产。他可以把房产证给他他后来这个妻子甚至给继子。等于你俩什么权利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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