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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号为月结日,本人于5-11日休假,于21号提出辞职,27日办离职手续。却和我说因为我没干够一年,提前休假,按照折算只有2天假,其余5天均为事假。但是工资结算到23日,26日我依旧在工作,请问是依旧算我4,23-5,23里,还是应当从我5,23后工资里扣除

其他 2020-05-22 1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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