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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4月份进了一家私营企业,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未满1月腿部受伤,在家休息了5个多月,在没有好全的情况下去上班了,至今只付给我1500元生活费。现在与车间主任发生矛盾,不想去了,找老板解决,老板说了句你找车间主任商量商量就不理我了。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调解 2011-11-28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到劳动局申请认定工伤,再鉴定后赔偿。在有凭据的休息期内,工资参照受伤前的标准。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话沟通
  • 留给你的时间已经不多了,你应当尽快按照工伤程序处理你的受伤事件,尽快申请工伤认定。法律规定:工伤认定要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申报,但是你没有劳动合同,前面还有一个程序要处理----劳动关系的确认,所以,留给你申报工伤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尽快和律师联系吧。过了时效你将很麻烦了。
  • 可以申请工伤,主张赔偿,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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