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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今年1月11日出差工作时出现了工伤,并因此住院52天,住院时医生跟我说我这个劳动能力鉴定下来大概有十级,而我在这个公司上班其实是从去年10开始的,整体来说只是上了4月班左右。我想问一下假如我伤残十级,那个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是按我购买的医保算(深圳第三档医保),还是按我在这间公司上班四个月的实际平均工资,还是按我全年12个月的平均工资(我去年其实换了几份工作);还是还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最后就是这个工资,只能是我个人所得税能查到的那些工资才算是我的实际工资吗?

其他 2020-06-05 15:0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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