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杨某是一家公司的办事人员,2009年5月公司委托他办理了下属一个子公司的房屋和土地证,他在公司部不知情的情况下,2009年5月用公司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证做了抵押贷款100万元,于今年5月将贷款还清并注销了抵押登记,在抵押贷款期间他怕公司使用房屋产权证就对照做了一套假的房产证和土地证,今年10月因子公司更名注销,总公司要求将产权证更名在总公司名下,他就将假的产权证交房管局过户更名,被房管机关工作人员发现,他将真的也交了出来,现已经将真假产权证收缴。 请问该如何做出处罚,对公司和个人?(四川省-其它)

行政诉讼 2011-11-30 20:4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阿坝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