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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年元月份在鑫桥公司锚杆厂上班,15年才和劳务派遣签合同,现在公司调我去砖厂上班,我嫌工资低,不愿意去,公司就不给我派活了,我能给公司要赔偿金吗?谢谢!

其他 2020-06-06 11: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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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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