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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月6日入职,签合同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放春节假恰逢疫情,3月份复工后到4月6日转正时,公司以疫情为由,说我实际试用期不满3个月,通知我试用期延长1个月,到5月6时时又以疫情为由通知我再延长1个月试用期,但到6月5号突然通知我不符合公司要求,要求我写辞职通知书,请问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其他 2020-06-11 21: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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