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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是七十多岁的老人,妹妹四十五岁有精神病,作为哥哥的我是否有义务养妹妹?

其他 2023-01-10 06: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兄弟姐妹间的扶养义务的适用条件有:
    1、弟、妹尚未成年,如果弟、妹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即使是不能自食其力,兄、姐没有扶养义务;
    2、兄、姐要有负担能力,如果兄、姐自身生活难以维系,或者仅仅是能够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需要,那么他们对弟、妹就不负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3、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扶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 你好,你作为法定监护人,有义务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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