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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儿子与父母住在一起,属于父亲单位公房四室一厅,后来儿子结婚时占用其中两间,共同生活,后有了孙女。1991年搬家全家五口住在一起,这房子仍属父亲单位公房,之后房改时父亲买了下来,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全家五口共同生活到1995年,后来儿子单位分房,儿子一家三口搬出去单过,孙女上学在爷爷奶奶家吃中饭。问题:父母的房子,儿子有没有份额?如有应是多少?如父母去世,儿子应继承多少?儿子还有两个姐姐,她们该继承多少?(儿子结婚时姐姐已出嫁并一直单过)。

其他 2020-06-12 18: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以说,根据规定原则上你两个姐姐与你平均分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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