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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和第三者的孩子能索要啥赔偿吗,还能分家产吗

离婚 2011-11-30 0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离婚过程中,只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除此之外不能要求赔偿。 此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精神损害赔偿,约1万元。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婚生子和非婚生子的权利是相同的,孩子没有分家产的权利,如果孩子父母去世,有法定的继承权。 如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法律帮助可电话联系 滨州律师王凤玲回复
  • 可以的,有权。
  • 您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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