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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这里输入问题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律师回复今年10月,某乡镇同时委托徐某和胡某为该乡镇某村做工,徐某做马头墙,由村委会支付工程款,胡某做宣传广告,由乡镇支付工程款。都只是我口头协议。胡某做宣传广告在社会是雇请陈某,胡某与陈某未签订安全合同,乡镇与胡某也未签订安全合同。当月6号,徐某的个人做马头墙的时候突然从四楼顶掉下来,恰好砸到在下面做宣传广告的陈某。经法医鉴定,陈某为九级伤残,共造成直接、间接损失18万元。请问陈某英通过什么途径、找谁维护自己的权益?整过时间牵涉到哪些责任主体?这样划分责任? 也会越准确!

仲裁 2011-12-04 2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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