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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入职三个月,每个月都有扣钱,但是从来没有看到过合同上提到的奖惩规定,今天向上司问能不能提供,上司给我看了正式工的奖惩制度并说兼职工和正式工奖惩制度相同(合同里没写)。其次,问他合同上说的加班制度,他先说公司都是无偿加班,然后又说工作到凌晨两点不算加班(合同上没有写明每天具体的工作起始时间),说凌晨工作这一点在面试的时候提到了。但是他在面试的时候说试用期是一个月,签合同的时候改成两个月,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维权吗?

其他 2020-07-16 10:1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当然是可以维权的,用人单位存在很多违约行为,如无故乱扣工资,不支付加班费用等,您是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的。请问当初签订劳动合同中,您有仔细看关于试用期、工资等的条款约定吗?一般情况下,您签署了协议就意味着同意。请问您说的兼职是非全日制工作吗?非全日制工作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看我的主页与我详谈具体的情况,希望能够帮到您。
  •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是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并收集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的。但在实践中,无偿加班和扣款为由的仲裁,处理略有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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