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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手大拇指在上班过程中使用手提电据受伤,左手大拇指前端关节前一点骨头切断,到医院接好,至少三个月不能用力,工地说出医药费给4千元误工费等了结,我这个问题出医药以外可以要求工地上赔偿多少钱

其他 2011-12-05 12:4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最好申请伤残鉴定,确定赔偿数额
  • 要结合伤残情况具体分析确定。
  • 需要伤残鉴定
  • 构成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评定,根据伤残等级及工资数额等确定具体数额。
  • 需要伤残鉴定
  • 你好!你咨询的是关于工伤赔偿的计算问题,现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答复如下: 1、你在上班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你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或者用人单位按标准支付(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2条 3、赔偿金额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结合相应的地方标准计算,具体项目如下: (1)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3)康复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4)辅助器具费(《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第3款) (5)停工留薪(《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6)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33条第3款、第34条) (7)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36条、37条) 你可以根据上面的提示计算赔偿标准,如果要比较详细还要结合地方的相关标准。建议自己或者找律师帮忙计算后与用人单位协商,希望能达到你想要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摘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六十二条 ……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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