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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离婚 2020-07-31 15: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即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子女的户籍、出生证明; 2、离婚协议书; 3、男女双方本人持上述材料至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 备注:2020年1月1日之后,婚姻登记处不当场登记离婚,双方至婚姻登记处签署冷静期文件后,三十天再次至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B: 起诉离婚的需要的立案材料: 1、起诉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婚姻证明,一方持身份证至婚姻登记处开具)、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籍; 2、起诉状; 诉讼离婚可由离婚律师代理,由律师整理起诉材料、书写起诉状、代为立案,代理出庭参与诉讼等。 没有自动离婚一说,更没有分局满多少年就自动离婚的情况,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以下两种途径: 1、协商一致没打成离婚协议至民政局协商离婚; 2、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或另一方消失不见的,只能有一方起诉离婚,法院查明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另一方不到庭的,也可以做缺席判决离婚。 协商离婚的,可以由律师起草离婚协议书;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律师起草起诉状、代为立案、代理出庭诉讼或应诉。 衡量感情破裂的因素主要有: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里的重婚有两种形式: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第二种是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共同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经调解无效后,可判决准予离婚。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离婚需要身份证,离婚证,有孩子的要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本,有共同财产的提供共同财产证明。
  • 你好建议与律师约时间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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