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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合同是在2019年12月到期,到2020年7月,都没有与我续签劳动合同,单位与疫情期间可以延时签劳动合同,来说不用补偿双倍工资。我能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吗?请问能依据那一条劳动法来诉求?

其他 2020-07-31 02: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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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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