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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 我是一名在青岛做电动门销售的业务员,三月十一号我到一机电设备公司上班.公司并没有和我签合同,当时公司的承诺是前两个月底薪800 以后如果没有业绩是500,而有了业绩是加300的生活补助 然后是成交总额的3%提成以及20%的利润提成.在上月的15号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我的上司一位主任汇报给公司说让我再坚持到6月12号回公司. 就这样昨天回公司开总结会议.公司说可以让我走了.但是工资没有.另外3月11到4月1日开给我510元,4月1到5月1开给我500(扣除公司所说的300保险) 以后的工资就不给了

仲裁 2009-06-14 22: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不是朱律师,但是你的问题很简答公司的行为已经严重的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自己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提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是不明白的你也可以电话联系我。
  • 可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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