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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以疫情原因为由,延期交房已经长达三个多月,合同约定的期限是2020年4月30日,但至今未交房,初此之外,开发商至今未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导致无法办理交房手续,而且实际房屋与宣传完全不符,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房,解除购房合同吗?

其他 2023-01-05 1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屋已经备案了,退不了

  • 法律分析:可以退,但是需要满足退房条件: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変更设计。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7、退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8、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来。9、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 您好,依据合同约定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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