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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名下有两套房子.结婚后是婚前财产吗?万一离婚了,女方没有权利分财产吧!

离婚 2020-09-07 17:3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法律上判断夫妻的财产的标准,是看是否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婚前的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一方的婚前财产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离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第一部分需要写明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需写明诉讼请求,如请求离婚、小孩抚养权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第三部分需要写明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2)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遗失的可以委托律师复印《结婚申请登记表》,并要求民政部门加盖印章;
(4)小孩出生证或户口本;
(5)相关财产证明,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
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的内容因人而异,需针对具体个案进行起草和完善。

 起诉离婚,需要向法庭提交你们夫妻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下去的证据,同时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还可以要求赔偿。

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并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起诉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 您好,如果涉及婚后还贷的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即使是您儿子一人名下,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平等进行分割的。 但如果是婚前的没有任何债务等的房子,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您还有所担心可以让儿子和女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属。
  • 你好,如果房子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的,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于您问题描述过于简单,以上是针对您问题的简要回复,如要深入沟通,欢迎电话咨询。
  •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的。
  • 您好, 没权利进行分割处理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你的陈述,如果是在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财产约定,《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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