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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个问题,望律师解答: 1.开发商广告中宣传的房子必升值,我们所购买的是特价房以及事后承认当时是这样口头承诺的(事后录音)有没有法律效益?现在房子降了十几万可不可以要求退房? 2.开发商说不能退房,退房所交房款不退是否违法法律公平原则? 3.开发商不承认降价,业主有没有权利去调取开发商的成交价格表? 4.开发商口头上类似“应该”的承诺是否有效?可否作为法律依据? 5.现在的情况是开发商拒绝退房,拒绝承认降价,不怕走法律程序,我们业主该怎么办? 谢谢各位律师!

其他 2011-12-06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据你所述,要求退房估计难度较大,关键要看证据如何。详情建议来电细谈或预约面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济南邢波律师。
  • 可与律师当面咨询。
  • 1、没有法律效力,但涉嫌虚假宣传;2、可以退房但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3、可委托律师调取,但降价等是开发商的市场行为;4、无效,以合同为依据;5、按合同的约定诉讼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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