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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是一家公司的董事和高管,在职期间为公司签了一个空白的借款担保合同,无内容无日期,个人职务换届时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并且到异地分公司工作。这期间公司因借款,用了我以前签字的担保合同,我并不知此事,后公司由于部分借款未还,我个人银行账户被冻结,我可以申述吗

其他 2023-01-04 20:1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这个得看情况如何,如果是个人借贷的话,是不会冻结公司的账户的。
    如果借款有公司的盖章,连带公司一起起诉的,人民可以作出裁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对财产予以保全。
    如果公司作为被告,其账户就有可能因保全而被冻结。此时,公司想要对账户予以解冻,可以向提供诉讼标的等价的担保财产,人民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拓展资料:
    1、如果公司被起诉,法院立案后法院会依法取证,并展开审理审判程序。
    关于对公司被起诉的后果可能取决于判决的结果,但是公司应该积极应诉。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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