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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磕着头部,脑部出血住的院,当时治疗头部,在神经外科,在治疗过程中病人头疼眼疼,很厉害,家属找医生,医生反应正常现象,就给我们淑的止疼的,没有请眼科,过去几天眼睛没有好转,又找医生找眼科说急性发作青光眼,导致右眼盲,左眼视力低,这个属于医疗事故

其他 2023-01-04 15:0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四级医疗事故: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一拇指末节1/2缺损;
    8、其他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 你好,医院有无医疗过错等需要具体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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