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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入公司1年零2个多月,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有一次我请假一个小时有事,但是我是晚去公司一个小时,等于迟到了一个小时。然后第二天我收到公司辞退我的信息,这一年我有为公司义务加班有很多个小时。我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公司规定这个月休息4天,我的一天工资是:月工资除以30天算的,正常是不是按月工资除以26天算。等于每个月都少给我算工资几百块。公司辞退我也没有给我补偿,我该怎么维权

劳动纠纷 2023-01-03 11: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辞职赔偿为: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一般在因为用人单位有损害员工利益的行为下,员工向单位辞职的话,那么此时可以要求单位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要求单位做出赔偿的可能性比较小。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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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的工资计算方式是,公司辞退我也没有给我补偿,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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