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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18年与公司签了解除劳动关糸的协议书,可公司一直没有执行,也没有支付补尝金,过去两年了,现在公司又要我签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书,我该怎么办呢?

其他 2020-08-20 14: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协议必须要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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